各单位:
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函〔2024〕451号)要求,现将学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》中的指标解释、填报说明,根据《开云手机入口官网-开云(中国)各单位教育事业统计填报范围》,填报本单位的统计报表数据(相关材料会电子版打包发至各单位)。
二、统计报表的时点指标为2024年9月1日,时期指标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
三、参照《开云手机入口官网-开云(中国)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核查指标》(见附件1),在上级反馈填报数据的校验结果后,相关单位填写《开云手机入口官网-开云(中国)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核查结果说明》(见附件2)。
四、请各单位注意提交时间:《填报人员信息登记表》(见附件3)(9月30日前)和各单位负责的统计报表(10月18日前)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发展规划处。纸质版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联系人:钱丹红
地 址:敦品楼118
邮 箱:qiandh@ncut.edu.cn
附件:
1.开云手机入口官网-开云(中国)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核查指标
2.开云手机入口官网-开云(中国)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核查结果说明
3.填报人员信息登记表
发展规划处
2024年9月27日